新加坡政府为了使其金融中心的廉洁和可信赖声誉得到更进一步加强,帮助公司实体的控制权和所有权更加透明化,有助于减少滥用公司实体于非法目的的可能性,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推出的一项新条例-实际控制人名册,并在2017年3月31日起生效。
登记实际控制人(RORC)须知和信息
需登记的信息根据以下的的实际控制人类型申报:
个人实际控制 | 公司实际控制 | |||
实际控制人全名 | 公司名称 | |||
住宅地址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
国籍;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 新加坡公司UEN; 外国公司在所在地注册号 | |||
公司控制人的法律形式(如果有) | ||||
公司控制人所在的司法管辖区以及适用的法律(如果有) | ||||
公司控制人成立或成立的机构名称(如果有) | ||||
公司控制人成立或注册所属的权力机构名称 (如果有) | ||||
出生日期 | ||||
成为控制人的日期 | ||||
停止作为控制人的日期(如果适用) | ||||
登记控制人名册(RORC)豁免条件
以下类别公司被ACRA允许不需要进行RORC申报:
股票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报价的上市公司;
新加坡注册的合法金融机构;
政府全资持有的企业;
由根据公共法案设立的法定机构全资持有的公共性质公司;
以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已经成为新加坡合法金融机构的外地企业以及其全资子公司;
已经成为新加坡合法金融机构的有限合伙人企业(全部合伙人需满足无需报备的要求);
股票在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并满足:监管披露要求;实际收益人信息透明度要求。